学生委员会由当选的委员组成,由全体委员产生学生会主席 1人,副主席1至2人,秘书长1至2人,下设七个部门,即学习部、 生活部、卫生部、体育部、纪律部、女生部及文艺部,各部设部 长一名特殊情况下可设副部长一名,部长由学生会委员分工担任, 副部长以特聘的形式由学生中学习成绩优良工作能力突出的同学 担任。各部根据工作的需要,可聘请干事6—8人。聘请期为一学 年,优者可连任。